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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工專題: 治理教會





分辨和決定



Adapted from Discerning God’s Will Together by Danny E. Morris and Charles M. Olsen, with permission from the Alban Institute. Copyright © 1997 by The Alban Institute, Inc. Herndon, VA. All rights reserved.

在治理教會上﹐人們面對許許多多的決定。有些決定很容易作﹐有些決定不容易作。 對於屬神的團體﹐他們都希望在決定過程中表達出他們所宣稱的信仰。其中﹐分辨 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分辨並不保證一個完美無缺的決定﹐但至少顯現一個慎重 儆醒的態度和過程﹐是叫人可以比較願意去接納和尊重所產生的結果。

分辨中瀝清真假﹐虛實﹐善惡﹐看出一事的本質。它的最終目的是尋求神對特定事 件的旨意﹐完成神對特定教會在特定時刻的使命。分辨的經文基礎是﹕(1)神是自顯 的神﹐祂願意流露祂的心思意念給祂的子民﹔(2) 每個信徒都領受了聖靈。辨認過 程捲入信徒基本的屬靈操練如禱告﹐默想經文﹐懺悔等等。聖經中和教會歷史上許 多聖徒都十分著重這個分辨的訓練﹐他們留下許多不同的方式和程序傳統。這兒所 介紹的是十七世紀耶穌會教士Ignatius所使用﹐在西方非天主教教會中認為是比較 好﹐已經被普遍接納的方式。

1。集體分辨需要有個人好的預備。這個預備包括﹕

1)嚴格自我省查
2)觀看耶穌生平﹐他的言語和行事
3)問問題﹕由神國度的角度和黑暗權勢的角度來看事情的正面﹐負面﹐權衡其輕重
4)容許所得結論放置停頓一段時間﹐省查是否有平安﹖有否需要試驗澄清之處﹖

2。當集體進行分辨時﹐有一些基本的原則﹕

1)選擇確定一個需要分辨的論題和角度。
2)願意放下個人自我和團體自我﹐預備接受不合“我(們)意”結果的心志。
3)願意 尋求經文所指引的價值和信念﹐來顯露﹐澄清﹐校正﹐除去自己的聲音﹐ 世界的聲音。(羅馬書12﹕2)
4)收集有關論題的資訊﹐進行傾聽﹐交談﹐質詢。Luke T. Johnson 在他的“教會 中的決定﹕一個合乎聖經的模式(1983﹐ Fortress)”中指出﹐傾聽陳述是十分重要 的一環。其目的是取得對情境﹐議題角度﹐和資訊的共識。
5)有共同同意禱告的主題和方向。
6)尋求“同意”的決定﹕當達不到同意時﹐尊重那些異己者。
7)願意耐心等待神以自己的力量完成祂的旨意﹐領受神所帶來的禮物。
8)要承認神會在團隊中給予“能分辨諸靈”能力的會員。(哥林多前書12﹕10﹔以 弗所書1﹕18)
9)注意神會在個人﹐團體﹐和會眾不同的層面上來張顯他的運行。

3。 進入禱告分辨時﹐是運用個人直觀的能力。

當團隊已經了解﹐並且同意一個需要分辨的論題時﹐就要進入一個分辨的過程。

1)分散各人﹐作個人的分辨﹕靜默﹐考慮﹐沉思﹐禱告所給予的資訊﹐由其中找出 一個指引性原則。這原則可能是經文引導出﹐可能是自己教會異象或使命而啟示﹐ 可能是個別教會的信念﹐價值﹐或特別的經驗所影響﹐可能是各人的特別感覺。聖 經中的例子是當耶穌昇天﹐門徒決定揀選他人填補去世猶大而產生的遺缺。他們找 出的一個引導原則是”能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使徒行傳1﹕21下)。

2)各人歸隊﹐分享報告所發現原則﹐接受有助澄清困惑﹐幫助了解的詢問。各隊員 要預備虛空自己的成見﹐定見﹐傾聽不同﹐相反原則。然後集體禱告﹐靜默﹐省查 聖靈的活動。

3)再作各人單獨分辨﹕靜默﹐考慮﹐沉思﹐禱告﹐衡量在已尋見原則下可能的各種 選擇﹐尋找出每一個選擇的長處。比如﹐在上述門徒補缺的原則下﹐有兩個選擇﹕ 猶士多和馬提亞。過程中﹐敏感聖靈的催動﹐參照經文﹐教會歷史經驗﹐個別會眾 經驗。

4)歸隊聚會﹕各人分享你對每個選擇的了解和其好處 。其他人仔細傾聽分享。同 樣的﹐集體禱告﹐靜默﹐省查聖靈的活動。

5)各人再單獨分辨﹕靜默﹐考慮﹐沉思﹐禱告﹐傾聽聖靈﹐權衡可能選擇中較好的 選擇。

6)各人歸隊﹕各人分享你認為較好的選擇 (預備接受不同﹐相反的選擇)

然後﹐看看是否有某個選擇浮起呈現是大多數人同意的。

4。邁向決定﹕

1) 如果每一個人都同意浮現的選擇﹕

把這個選擇放置一段時間﹐察覺心中有否平安向神﹖或者有壓力遠離神的感受﹖
如果大家都覺得平安﹐這個選擇就成定案。

2)對不同意選擇的人﹕

進一步了解他們的立場﹕給予他們表達他們的關心點﹖尋求 他們可否支持他人的選擇﹖

----有關心之處﹐但願支持
----感到不安﹐因為(某種原因)﹐但可以保持緘默﹐不反對。
---- 不能支持

3) 若不同意也不願支持的人﹕

)請他們表達他們的關心點﹖問他們能否完全漠視尋求完全對神旨意的事﹖
如果他們的回答是“不能”。則請他們回到“是否主要的選擇是對的﹖”和“是否指引原則 是對的﹖”兩個問題重新思考。

如果在(1)兩三次或更多次的試驗後﹐團隊仍然沒有達到同意﹐(2)團隊沒有聽到神 的旨意﹐和(3)時間已經終了的情況下﹐可以有幾種選擇來結束這個辨認過程。

(1)搖箝﹐
或(2)尋求其他的選擇﹐重新開始分辨的過程﹐
或(3)投票﹐
或(4)繼續花一個星期﹐或一個月禱告﹐反思﹐
或(5)推派一人決定﹐
或(6)既沒得明顯引領﹐就不再需要分辨此事。
(7)不作決定。

在“一同辨認神的旨意﹕教會實際操練”一書中﹐作者但尼摩律斯和查理奧森把這 個過程用十個動作來總結﹕

設定框架(framing)﹐
接地落實(grounding)﹐
自我脫落 (shedding)﹐
生根(rooting)﹐
傾聽(listening)﹐
探索(exploring)﹐
改善(improving)﹐
稱重衡量(weighing)﹐
結束封閉(closing)﹐
休息沉澱(resting)。

在這個分辨的過程中﹐有幾個優點﹕

(1)鼓勵會員慇懃分辨和禱告﹐
(2)集結全體會 員的全備智慧﹐
(3)每一個人的貢獻都被接納重視﹐經過權衡考慮。
(4)整個過程建 立在團隊會員的長處和見識上﹐
(5)透過各人和團體輪替層次的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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