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親
在中西社會中﹐親家都是一個既令人喜愛﹐有令人敬畏三分的人群。夫妻與這人群 的關係是影響婚姻生活的一因素。對於這一微妙而複雜的人際群的關係﹐神的話有 莊重而明確的指示﹔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 (創世記 2﹕24)
這句話﹐在重視孝道的文化裡﹐可能被了解成子女大逆不道﹐反傳統。在崇尚自由 的西方社會中﹐可能被了解成擺脫父母關係和責任﹐尋求獨立自由的憑據。可是﹐ 神是製造紛爭的神嗎﹖所以﹐這句話該怎麼來了解﹖
一方面﹐由聖經的事例來看﹐很明顯地﹐離開父母不是不要愛父母﹐要求與父母分 居﹐或遺棄父母。在舊約時代﹐人民被要求遵守“十誡”之中“你們要孝敬父母。” (出埃及記 20) 以撒結婚﹐與父母仍住同一帳篷下得不同房間﹔雅各結婚﹐岳父請 他同住﹔約瑟迎養年老父親﹐就近照顧﹔路德更在丈夫死後﹐獨立照顧老邁無依痛 心的婆婆﹐她的一句名言“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 表露了婆媳間珍貴的 情誼﹔摩西在流亡生活中﹐蒙岳父垂青賜女為妻﹐並邀他同住。他成為摩西知心的 朋友﹐要事參謀。
然而﹐在另一方面﹐“人要離開父母”有不得不正視的必要及含意。首先﹐“與妻 子連合成為一體”是婚姻中的目的之一。人若不離開父母﹐沒有進一步彼此連合的 可能性。婚姻中夫妻的結合如膠漆之強固﹐如形影難分。二人在情感上有強烈的依 附感﹐在意志上有明白理智上的決定。婚禮是這感情意志的公開表明。婚禮之後的 生活才是真正結合的開始。夫妻之外的任何人-包括雙方的父母們-都應尊重這種結 合的關係。
其次﹐婚後﹐丈夫是一家之主。他在心智上有獨立思考﹐判斷﹐決定的能力﹔在經 濟上有自供自足的能力﹔在感情上有自理自制的能力。妻子應是有事相訴相商的對 象。當男女步入婚姻﹐是人生過程上的晉昇﹐是一個人成熟的表徵﹐也是邁向更成 熟人生必要的過程。這顯然與純然生物性的需求十分不同。自然地﹐男女雙方與原 來父母的關係必需作一個顯著有效的調整。
再次﹐婚姻中夫妻的結合不是兩天使的結合。婚後在生活中如何接納缺點﹐調和不 同是人生上的一大學問和藝術。在一個自然﹐安寧﹐無束﹐無擾的氣氛中有助二人 單純地去增進了解﹐導致真正的合一。
由人類自然感情言﹐父母離開子女固然不易﹐子女離開父母也非易事。對子女言﹐ 婚姻中的各種缺乏﹐難題﹐能成為真正解決的乃是神自己。他的愛可以使人 有限的 感情得到不斷的滋潤供應﹔他的話給予生活的原則和智慧﹔耶穌基督十字架的血更 可以洗淨我們人裡面剪不斷﹐清不掉的“自私”﹐“自我”的罪行。借著祈求﹐更 可以將人間許多的無奈和不能求神來補足幫助。如此﹐ 動輒請親家捲入是非的局面 就可以減少很多。
對父母言﹐容許子女“離開父母”乃是為兒女幸福著想的代價之一﹔是成長過程中 必要階段。如同子女可以祈求﹐父母也可以求神來配合﹐祝福﹐把守﹐引導兒女的 婚姻。父母的膀臂有短縮和有限的缺點﹐智慧有貧乏不周的地方。然而神的膀臂無 無限智慧周全完備﹐能力深廣無窮。當夫妻感情穩定成熟﹐迎養照顧親家都成不難 之事。
如此﹐有夫妻相知﹐相愛﹐相托的基礎上來成全親家關係﹐比由親家關係來決定﹐ 控制夫妻關係是要合情合理﹐穩定明智多了。
明白與姻親保持安全距離和維繫適當關係是婚姻幸福中的第三秘訣。
代禱事項
聖經靈修
慕道基要
哀慟扶持
簡介臨床
牧人教育
News
2024-01-3
-2024年度北美教會事工人員進修會和贈款資訊
2024-01-3
- 基督之友教育工作坊
2024-01-3
- 唐佑之博士/牧師著作叢書書室
2024-01-3
-唐佑之博士電子新書"苦難神學"已備訂閱
2024-01-3
麥希真牧師"末了的話"
2024-01-3
- 美教會領導(church Leadership)播客
2024-01-3
-美每日靈糧基督教大學免費課程供進修和服事